关于试点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10-09浏览:341设置

各学院/基地:

近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发布了关于试点开展2023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信息如下:请各学院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10109:00102317:00

指南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1008/5399.html

 

请各院系科研秘书统计有意申报的老师,并于20231011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入信息表),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所有申报意愿信息以各院系科研秘书邮件为主,不接受口头申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序号

专项名称

业务咨询电话

1

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重大创新项目

咨询电话:021-24197781021-24197749

电子邮箱:lhgg@sstec.org.cn

 

一、征集范围

本指南面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领域,瞄准重大产业技术背后的基础性、关键性原理问题,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长三角多主体紧密合作的机制,有组织地推动解决产业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和底层问题。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子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子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

2.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service.most.gov.cn/-项目申报-左侧导航栏中地方科技计划-新项目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指南研究内容等详细信息登录平台注册后可见。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相关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3.申报信息经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预审核,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由工作专班集中推荐。

4.由指定管理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一市三省科技主管部门共同择优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一市三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组织科研和推动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中须含其他一市三省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要注重应用牵引,弄通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积极构建应用场景,申报单位中须包含市场应用企业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能高效组织和推进跨区域科研攻关、团队构建及资源配置,有力协调落实项目各项任务。

4.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

 

四、填报要求

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进行编制,并符合项目牵头单位所在地科技厅(委)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要求。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310109:00,截止时间为2023102317:00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021-24197781021-24197749lhgg@sstec.org.cn

 

七、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跟科技处反馈相关信息,提交项目信息表。

2.提交项目信息汇总表。请各学院汇总本院申报的信息,并于20231011日(周三)中午12:00前将汇总好的信息发邮件至科技处(ypan@kj.ecnu.edu.cn),告知申报老师姓名、申报专项、指南方向、手机号和邮箱(填写在信息表中)。科技处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六、其他内容请详见申报指南通知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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