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理工科非实体研究机构综合评估的通知

时间:2019-06-13浏览:392设置

各非实体研究机构负责人:

根据学校最新颁发《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详见科技处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学校规章制度),学校近期将对成立满三年的理工科非实体研究机构进行统一综合评估,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综合评估对象为学校正式发文且2016630前成立的理工科非实体研究机构。

二、科技处将于6月下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审议。评估成绩为合格且符合同时期同类型机构设立标准的机构,经机构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共同提出申请后进入下一周期建设;评估为基本合格的机构,给予一年的整改期限,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评估成绩为不合格的机构直接做撤销处理。在评估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事实及数据的研究机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或撤销机构。

三、请各机构认真填写《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考核表(理工科)》(见附件1),并于2019621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qklin@admin.ecnu.edu.cn ,将1份纸质版送至闵行校区行政楼1103室或中北校区办公楼西楼3207室。

四、无故不按时递交考核表的非实体研究机构作自动终止处理。

联系人:林庆凯、张明艳,联系电话:5434509562232621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考核表(理工科).doc

科技处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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