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地方匹配经费申请通知

时间:2020-05-21浏览:798设置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您好!2020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已经下拨,请您申请市科委配套项目。后续会将2020年到校的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拨款清单及拨款凭证发至您的邮箱,请下载拨款单后将自己的项目做好标识后提交电子版(打印纸质版)即可。

市科委规定需要在到款30内提交申请,请大家尽快提交电子版申请,并于52916:00前提交纸质版到科技处(闵行校区办公楼1103室)(请务必按照下列要求清单提供,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配套申请网址:http://service.stcsm.sh.gov.cn/wky_pipei_reply/wky_pipei_login.asp 

申请政策说明详见:关于修订《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tcsm.sh.gov.cn/bsdt/kxjgxm/difppzj/blyj/152471.htm

 

  

间接经费也可申请配套(本次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一起到账的老师,可以一起申请),除提供与直接经费同样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一份情况说明(请见附件间接经费说明.docx),具体请见网址:http://stcsm.sh.gov.cn/P/C/151511.htm

 

申请单位在项目第一次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批复、任务书或合同书(含经费预算表和支出预算明细)的复印件。

(三)项目拨款通知单、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

(四)对于有外地合作单位并需要外拨经费的项目,如果在国自然的计划任务书中写明具体外拨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的,可以不提供合作协议和情况说明;如果在计划任务书中未明确的,可以提供合作协议作为补充材料,但合作协议需明确具体的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金额(只明确比例的,需提供情况说明说明具体金额作为补充材料,情况说明可以与间接经费情况说明合并在一起,在第一次申请时提交即可,后续不必每次提交),并提供当次的外拨银行凭证

(请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申请单位在同一项目第二次及以后申请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匹配资金项目申请表(单位盖章)。

(二)项目拨款通知单、银行到款凭证复印件。有拨外地经费的,需提供外拨凭证。

(三)国家重要科技项目上海市地方匹配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单位盖章)。

(请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若有问题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陈美

电子邮件:mchen@admin.ecnu.edu.cn

 

联系电话:5434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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