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填报的通知

时间:2020-09-21浏览:1134设置

2020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下发《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请登录ISIS系统下载查看批准通知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见本通知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并严格按如下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填报提交计划书。(特别注意:计划书通过基金委审核后状态变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才能打印,而不是科技处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后注意查看审核状态,退回的计划书请及时再上传提交。)

  

一、填写流程及时间节点:

即日起至930161014日基金委截止,因学校还需审核,故提前)

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无法登录可联系科技处解决),填写项目计划书,并提交至科研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处、科技处审核。审核后提交至基金委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基金委将退回至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科研秘书审核时间(921-930日);财务处、科技处审核时间(925-930日)务请提前提交。

 

  101916时前1021基金委截止,因学校还需审核,故提前

基金委审核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此时间前,根据基金委反馈意见修改计划书,并提交至科技处审核,科技处审核后,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102316时前1028基金委截止,因学校还需审核,故提前

1、          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本单位科研秘书。要求: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亲笔签名(签名尽量清晰可辨认);

2、          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装订于其中一份计划书后,若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盖章页务请提前准备。(请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签字,境外人员无法亲笔签字者,之前已上传知情同意书的可以空着。(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参与同意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  


 

二、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经费预算务必参照科学基金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各科目经费不应超过申请书预算,尤其是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设备费,不符合要求的计划任务书,将不予通过审核。

  

2、凡是填有预算金额的项目,都必须填写说明。请保证预算表与预算说明中的额度一致。

  

3、请给出劳务费发放标准、人数以及发放月数(发放月数请按照参加项目的月数计算)。给出会议费预算依据,会议费应按会议规模、天数预算,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

  

4、研究经费栏中的其它支出一栏如果有预算金额,请务必在预算说明中写明具体的支出项目,不能写成不可预见费等笼统模糊的支出说明。

  

5、项目预算中不得列支办公用品、办公室饮用水、个人办公电脑、快递费手机费等非项目直接相关费用。

  

 

  

 

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一、项目负责人收到《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批准通知》)后,请认真阅读本填报说明,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按《批准通知》的要求认真填写和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

二、填写《计划书》时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计划书》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研究计划执行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三、《计划书》各部分填写要求如下: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试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五) 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

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

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应当根据评审委员会和现场考察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研究计划,作为评估和验收的依据。按下列提纲撰写:

1)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包括主要研究方向、关键科学问题与研究内容);

2)研究方案(包括骨干成员之间的分工及合作方式、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计划

等);

3)年度研究计划;

4)五年预期目标和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等;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5.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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